问题 | 注销机动车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车辆注销需要的手续如下: 1、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车管所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2、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3、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5、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6、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注销的条件如下:1、机动车灭失的; 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总而言之,办理车辆注销需要携带机动车的相关材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般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机动车灭失等情形可以申请车辆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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