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险理赔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自然灾害损失可获得哪些保险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自然灾害都是不可抗力,属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 一、存在免责事由的合同哪些情形适用免责 合同的免责事由如下: 1、不可抗力,这是法定的免责事由; 2、特别规定和约定; 3、对方有过错。 法定的合同免责情形如下: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 3、社会异常形象。 二、哪一项是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人的主要义务为: 1、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 2、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 其中承担保险赔偿(给付)的义务是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 三、免责事由是什么? 免责事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对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事实和理由。 合同责任的免责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责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约定的责任事由,如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保险业务由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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