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出警记录仪丢失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将出境记录并丢,其行为属于玩忽职守。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二)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非法集会、、等活动,参加;(三)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五)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 (六)或者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被监管人;(七)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检查、搜查人身、物品、场所;(八)敲诈勒索,索取、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