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软件著作权申请费用是250元/件次。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二、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三、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五、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六、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七、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八、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九、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法律客观: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