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的性质为无偿、诺成、单务。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公证的法律规定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赠与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