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具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核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规定有哪些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实用效率:放宽提取、加大贷款、改进服务、强化监管。解决缴存用户使用不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的问题。二、直系亲属提取:新政规定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贷款年限放宽、额度提高: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仅需20%。而借款人还款能力核定标准,由本人及配偶工资总收入的50%,扩大和提高到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原来退休后5年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并一定程度提高了公积金的实际可贷款额度。四、缴存职工单位审核取消:不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由职工所在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一定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日后支付职工家庭购买或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等住房费用的制度。2、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筹集、融通住房资金,大大提高了职工的商品房购买能力。发展住房金融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得以进一步推行的动力。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有哪些 一、用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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