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合同承运人受伤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运输合同卸货时受伤由谁负责主要看以下两点:一看合同约定运输或卸货是由谁负责,及合同约定对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责任;二看受伤的原因和过错程度。如果受害者属于承运公司员工,则属于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受到伤害,按工伤处理,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一、兼职工伤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兼职是否构成赔偿,取决于劳动雇佣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比如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兼职如果属于正规的雇佣关系,雇主应当承担劳动者受伤等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二、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劳动者不是在工作场所摔伤的,一般不属于工伤,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受伤的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要同时符合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这三点规定,才能够以此判定是工伤。 第一点: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因为与上下班有关的时间点(包括加班时间)也可以被视为合理的时间。如何理解一条合理的路线?这些路线通常是指常规会走的路线,包括员工从公司回家、到父母的家。接孩子的路线。 第二点:伤害必须是由城市交通轨道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才算是工伤。该句子就是包括机动车或者是非机动车对员工造成的伤害才算是达到工伤的条件。如果是自己摔倒了,因此与交通事故无关,因此不算是工伤。 第三点:事故应该是“非本人责任”。对这一点的理解应与前两点结合起来。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员工本人造成的,则交通事故中的伤害不视为工伤,反之亦然。 三、兼职员工受伤要怎么办 兼职的赔偿应分情况予以区分: 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话,因为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 损害赔偿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兼职过程中受伤,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损害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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