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记者只有采访权。没有调查权。
 2.只有警察才有调查权。公民也有义务向他答复问询。但是记者却没有这个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有: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人应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受害人还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