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程序可以由独任庭审理吗 |
释义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 在我们国家,民事案件审理流程包括有普通的程序和简易程序,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相对来说案件是比较复杂的,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由审判员一人独胜审理简易程序案件。 一、刑诉法简易程序二百一十条内容是什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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