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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在工地摔倒了,老板没有卖保险,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释义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事故发生后未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老板协商要求赔偿;向当地社会保障局投诉;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条,用人单位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由用人单位偿还。如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追偿。
    法律分析
    1、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赔偿;
    2、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3、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拓展延伸
    工地摔倒,老板未提供保险,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您在工地摔倒且老板未提供保险,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您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向他们咨询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摔倒的原因等,以便律师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律师可能会帮助您起草索赔信或提起诉讼,以追求您在工地摔倒事件中的合理赔偿。同时,您还可以联系劳工保险机构,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得赔偿。请尽快行动,因为法律规定索赔的时间限制。记住,法律援助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请及时与老板协商要求按规定赔偿,向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应由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要求用人单位偿还。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将提供专业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请尽快采取行动,因为索赔有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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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2: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