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1、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并且需要法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范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整个办证的流程: 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一、二)→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房屋租赁备案→验资(银行资信证明)→提交 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公安刻章→办企业代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包含证件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房屋租赁备案表。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公司章4枚(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 6、税务登记证。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