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孩子来说,与后母一起生活,后母有监护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