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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注册被驳回了怎么办?
释义
    商标注册被驳回组合商标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因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因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一、申请商标需要怎样条件
    申请商标需要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法律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中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文字和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别人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批准的商标相同或者类似。
    二、商标受理书下来就可以使用商标吗
    商标受理书下来了可以使用商标。
    但是此时商标依旧是未注册商标,使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申请商标通过了形式审查的表现,在形式审查之后的“实质审查”阶段才会对近似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情况进行审查。驳回不符合商标法的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的就进行初审公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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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0: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