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条件,却对登记事项持放任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失职渎职罪判多长时间     失职渎职的,涉嫌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97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此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