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又复婚但没登记是否合法 |
释义 | 离婚后未登记的复婚无效,离婚后复婚需重新登记。抚养权判决原则是以子女成长为重,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有特殊情况可随父亲。两周岁以上子女由双方协商决定,法院可调解,保护子女利益。八周岁以上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83条和1084条规定。 法律分析 一、离婚之后又复婚但没登记是否合法 离婚之后又复婚如果没有办理复婚登记,则双方就没有复婚。所以离婚之后复婚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则双方不算复婚,既然不算复婚,那双方之间自然就不存在合法的还有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离婚时抚养权应怎样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三、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后又复婚但未办理登记是不合法的,双方并没有真正复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如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应重新进行结婚登记。至于离婚时的抚养权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在特定情况下,父亲也可获得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应协商决定抚养方式,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以保护子女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在父母双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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