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集体户口如何领结婚证 |
| 释义 | 结婚登记需携带相关材料及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如未落户,可凭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或对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男22女20,无配偶无血亲关系,无不应当结婚疾病,即可共同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具体办理时,可以提前谘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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