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证机构出具上述涉外民事公证书,不出具译文本的,按80元/件收取;2、应当事人要求出具外文译本的,公证机构另收取译文费,其中英文译文费按80元/件收取,其它语种按80—120元/件收取;3、需要对公证书外文译本与原文相符再次公证的,其公证费、译文费减半收取,即公证费40元/件、译文费,英文40元/件,其它语种40—60元/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