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期间届满,未经续保或者未通知不续保的,保险人可以不再承担保险责任。然而,对于遗传性疾病重疾险,如果在合同期内确诊为遗传性疾病,多数情况下保险人会对续保进行限制或拒绝续保。但具体是否可以续保还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合同期间届满,未经续保或者未通知不续保的,保险人可以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事由发生,确有权解除合同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虚假保险事故或者故意重大遗漏或者欺诈的; (三)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进行恶意破坏、毁损、让与、转让或者抵押等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 (四)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3.《保险条款》第十六条:若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确诊为遗传性疾病,本保险合同续保时根据保险公司规则进行限制或拒绝续保。 4.《保险条款》第十八条:本保险合同续保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可拒绝续保: (一)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 (二)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保险公司承保风险带来重大影响的; (三)保险公司认为无法承受续保风险的; (四)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款之外的其他合理理由拒绝续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