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的会处以罚款,严重的构成其他犯罪可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