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     1、当事人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其他法定许可情形。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