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是否可以生育第三胎 |
释义 |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深化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法律分析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拓展延伸 公务员家庭政策变革:生育权利与职业发展的平衡 公务员家庭政策的变革旨在平衡公务员的生育权利与职业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公务员家庭政策的要求也在逐渐变化。过去,公务员生育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现在随着社会对于生育权利的重视,政策也在逐步放宽。公务员可以享受生育假、育儿假等福利,以便更好地照顾孩子。然而,生育权利的扩大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对于工作岗位的影响和职业发展的压力。因此,政策的变革需要平衡公务员的生育权利和职业发展,以确保公务员能够在家庭和事业之间取得平衡,实现个人和家庭的全面发展。 结语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将继续实行现行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同时,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此外,还将深化人口发展战略和区域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公务员家庭政策的变革旨在平衡生育权利与职业发展,确保个人和家庭的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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