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定继承人一般包括以下六种: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六)外祖父母。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