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如下: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不履行合同的条款如下:     1、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郑佳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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