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女童入学后死亡,学校承担责任吗 |
| 释义 | 女童入学后死亡,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具体情况而定。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首先,女童入学后死亡,学校应第一时间出面调查,给监护人一个调查结论。 从法律上讲,学校应履行教育法律规范规定,对学生尽到保护职责。 从事实上讲,非学校的过错造成,而是其他人,则由责任人直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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