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未成年自愿关系判几年,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法律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3、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对象是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