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把房子赠与小三可以要回吗 |
释义 | 男方把共有房子赠给小三,其配偶可以依法要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取得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者受赠房产不得认定为善意取得的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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