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 商标侵权行为 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1、未经 商标注册人 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 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20 10: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