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权利关系可以通过抵押合同来规定,但是,抵押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向抵押权人要求一些权利。首先,如果抵押物被迫没收或者销毁,抵押人可以向抵押权人要求相应的赔偿;其次,如果抵押物的价值高于债务金额,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释放超额部分的抵押权;最后,如果抵押人在偿还债务后希望取消抵押权,抵押权人应当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条 合同当事人有平等的权利,各自按照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抵押人应当按照约定将抵押财产交付抵押权人,保证质量、数量、正当权属以及不存在与出质人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其他瑕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六条 抵押财产被没收、征收、查封、扣押、侵占或者毁损的,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七条 抵押权人有权获得抵押财产的价值,可以就其债权优先受偿,但是应当在扣押、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时注意保护抵押财产的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二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担保人请求解除担保或者抵押权人同意担保解除的,应当依法释放已经履行的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