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盗窃案中积极退赃是指将盗窃的财物主动退还给受害人。被告人积极退赃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其有悔罪表现。如果属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同时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法律客观: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