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如下: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4.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5.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6.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7.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一、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不能卖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可以销售。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有: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规划许可证;     3、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确定;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