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的存款,就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这份证明,有两条路径可获得: 1、走公证路径,继承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果走公证路径,继承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而且所有继承人都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2、走法院路径,就必须通过“诉讼”去解决。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起诉。继承人之间互为原被告,由法院确定遗产的归属。 一、继承手续有什么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死者的婚姻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8、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