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委托代理的情形 |
释义 |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一、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是哪些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 代理人相关注意事项有什么 1、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4、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二、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三、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如下: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 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4.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一、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 2、当事人的近亲属;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 4、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 5、经法院允许的其他公民;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总之,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范围都包括律师,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可以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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