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拆迁房可以过户。 但是需要业主持有住房满5年以上,由业主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才可过户该住房。 房屋拆迁要具备的条件是: 1、已取得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 2、已履行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公示补偿标准程序; 3、已具备征收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6、申领拆迁许可证。 7、发布拆迁公告。 8、拆迁冻结。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房屋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必须是合法的,即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无纠纷的房屋权属:房屋权属必须是无纠纷的,即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被他人侵占或有争议。 3、合法的房屋交易:房屋过户必须是合法的交易行为,即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签订合同、缴纳税费等。 4、双方自愿:房屋交易必须是双方自愿的,不得有强迫或欺诈等行为。 综上所述,具有一定条件的拆迁的房子是可以过户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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