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变更后,需要更新原保险单还是出新保险单?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应当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签字或确认,并由保险人出具变更保险单。如果仅是变更合同的某些条款,则应出具修订条款的保险单并将其作为原保险单的补充。如果是变更了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内容,则应当重新出具保险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保险合同变更后应该由保险人出具变更保险单,补充原保险单。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变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等内容的,应出具新的保险单。 总结:在保险合同变更后,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应当选择更新原保险单或出新保险单,且应按法定程序进行签字或确认,并由保险人出具相应的保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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