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有自动续期和申请续期。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