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出售,行为人不知道的,不构成本罪; 4、客观上必须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分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犯罪嫌疑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知道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确定。只要能证明自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就可以认定为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