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由以下要件构成: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3、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