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不服从领导安排怎么处理 |
释义 | 公务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如果公务员的行为违规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查证属实会对公务员相应的处罚。组织谈话、教育。由机关领导成员主持,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有书面谈话记录,并经谈话、教育对象签字确认的,具有诫勉性质的谈话;数次以上仍不改正的,虽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进一步就是效能告诫,会进入不称职等次,一般两三年考核不称职就会开除公职。 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罚 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的违约,另一种是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如果员工没有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造成上述这两种情形的,才可以给予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不服从安排能辞退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安排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 (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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