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加盟取得的商标未注册,能要回加盟费吗 |
| 释义 | 加盟商标未注册,合同无效,加盟者可解除合同并要回加盟费。连锁店与加盟店的区别在于加盟店需遵守对方指定的产品和价格,接受总部培训和支持,而连锁店自主投资、管理,销售对方产品但价格和产品多样化。加盟店是通过加盟合同使用加盟总部的品牌和形象,得到经验和技术支持,双方追求共同利益。加盟总部可收取加盟费等。 法律分析 如果加盟商标没有注册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回加盟费。 连锁店和加盟店的区别 什么是加盟店 加盟者向被加盟者支付一些加盟费、品牌费、广告费等相关费用,然后签订相关合同加入被加盟者的行业和销售方式中,需要销售对方指定的产品和产品价格,自己承担自负盈亏。 加盟店运营过程中,总部所能提供的培训必不可少,这就涉及到总部在加盟商加盟项目后所能提供的一系列支持,这决定着加盟商后期能否成功地运营该加盟项目并确保盈利。加盟项目支持提供地越多越完善,越能显示该品牌的实力,也为加盟商注入一剂强心针,加盟店也开得越顺利。 什么是连锁店 所谓的连锁,就是指选择一个好项目后,自己投资,自己管理,只使用对方的门店名称,并销售对方的自有产品,一般不限制价格和产品多样化,不过也要支付品牌使用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两者的区别 加盟店是指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商,让加盟商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商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技术等教授给加盟商并且协助其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同,以达到以事业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商收取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结语 加盟店和连锁店在经营模式和合同履行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如果加盟商标没有注册,合同将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回加盟费。加盟店需要遵守被加盟者的销售方式和产品要求,承担自负盈亏,而连锁店则是自主投资、自主管理,只使用对方的品牌名称并销售其产品。加盟店在运营过程中,总部提供的培训和支持至关重要,决定了加盟商的成功与盈利。加盟店的成功与加盟项目的支持程度密切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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