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目前,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为元)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2)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即2280元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即3040元)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3)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来郑务工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租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即元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以上三种人群在确定满足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之后,就可按照郑州公租房申请流程进行申请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