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分别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情形。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轻微、追诉时效已过、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而酌定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决定不起诉,主要包括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聋哑人或盲人、自首或重大立功、从犯或胁从犯、预备或中止犯、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证据不足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几种 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裁量不起诉。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为了便于记忆,有以下记忆方法: 1、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 2、聋哑人、盲人。 3、自首、重大立功。 4、从犯、胁从犯。 5、预备,中止犯。 6、防卫过当、紧急避险。 证据不足不起诉(体现存疑不起诉,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没有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不能直接适用。 具有以下情形: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在国外受过刑事处罚;聋哑人、盲人;自首、重大立功;从犯、胁从犯;预备、中止犯;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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