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破产重整失败后可以再次重整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 债务人 破产,保 证人 连带保证的,不论 债务 到期与否, 债权人 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 诉讼 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0 16: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