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在上海注册公司办理流程为:1、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签署工商注册材料;3、办理工商登记;4、到公安局刻章备案;5、开设银行基本账户;6、办理税种核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