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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为什么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释义
    当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时是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此时,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机动车达到以下标准之一,应当强制报废:
    1、汽车行驶里程达到15万公里及以上的;
    2、使用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
    3、车辆发生重大事故,达到报废标准的;
    4、车辆严重超标排放,达到报废标准的。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车辆登记的类型有以下几种:
    1、注册登记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3、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4、抵押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5、注销登记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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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5: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