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自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物品核对,工资核发,保险关系转移等。如果职工的原因造成单位的损失,可以要求职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但是不能因此来拖延或者拒绝办理职工的离职手续,甚至扣押职工的证件。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彼此混为一谈。所以单位的做法确实不很合理。您完全 可以申请仲裁 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