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程序为: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