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一般多久开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提交诉讼后开庭的时间为:1、如果是公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开庭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2、民事诉讼的案件,一般来说也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开庭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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