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经济犯罪侦查其他罪名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 犯罪嫌疑人 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