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受人未按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未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转售给他人,正式签订合同的,属于出卖人违约违约金双倍返还。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的,定金可作为购房款或在买受人履行合同后收回;双方在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退或双倍返还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