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量刑建议由人民检察院提出。 一、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建议。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量刑建议。 2、客观公正。应当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客观、全面地审查证据,严格以事实为根据,提出公正的量刑建议。 3、宽严相济。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综合考虑案件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各种情节的基础上,提出量刑建议。 4、注重效果。提出量刑建议时,既要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也要尊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争取量刑建议的最佳效果。 二、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各种法定从重、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3、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重要酌定从重,从轻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